党校第六十五期学习纪律

作者:组织部 时间:2024-04-24

一、学员在学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各项规章制度,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问题,认真做好课堂笔记,服从统一管理,起好先锋模范作用。

二、参加党校学习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上课期间不允许看课外书籍,不允许睡觉、玩手机、抽烟、讲话等违纪行为,课后应认真完成党校学习心得体会,并按时上交。如有违反者相关处理如下:

1、无故缺席一次,取消党校学员资格。(请假条须由各二级学院校负责老师签字、党总支书记签字并盖章才能认可。)

2、迟到一次,警告处理;迟到两次,取消党校学员资格。(注:上课十五分钟后,未到者视为无故缺席。)

3、上课违纪一次,做出书面检讨;上课违纪两次,取消党校学员资格。

4、未按时交党校学习心得体会,一次,警告处理;两次,书面检讨;三次,取消党校学员资格。

三、完成党校所有课程后由党校组织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成绩60分及以上)方能获得党校结业证。

四、参加党校学习是学考察青年入党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党校学习是学员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的重要环节。要求学员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和对党的认识,坚信共产主义信念,端正入党动机,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党校学员,早日从思想上、组织上加入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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