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学宗旨目的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章为基本内容加强对积极要求入党的团员、青年培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向党组织输送合格人才。
二、教学内容
以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及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史、党建理论为主要内容,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知识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
三、教学方法
聘请有丰富经验的党员领导干部、各行政部门以及二级学院支部书记进行教学,以录像进行辅导,在学员听课和辅导的基础上,以自学为主,并穿插讨论。
四、时间
教学20学时,辅导12学时,讨论或自学12学时,复习考试6学时,共计50学时。
五、管理
1、学员入学须经本人申请,班团支部推荐,学院团委和学生党支部审核,党校批准,方可参加学习。学业不及格或受纪律处分的在未取得明显进步期间,不批准为党校学员。
2、学员在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党校的一切规章制度,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对无故缺席一次、事假二次及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其学习资格。
3、学员在学完全部课程后,经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党校结业证书。
4、参加党校的学习成绩和表现是学院党组织考察青年入党的必备条件之一。
注:学习内容和授课时间的具体安排见教学计划。
中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